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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秦慧珠上午和多名手機大廠摩托羅拉公司員工一起舉行記者會,指控該公司違反勞基法並觸犯刑法。秦慧珠指出,摩托羅拉公司不但經常性、長時間加班,甚至出現未經預告即非法強迫資遣員工,還有懷孕婦女被強迫離職的案例。
秦慧珠根據接獲的陳情指出,摩托羅拉不但違反勞基法,並運用暴力威脅手段,達成辭退員工的目的,明顯觸犯刑法。出席記者會的摩托羅拉員工崔先生表示,7月19日下午,在總裁孫大明、資深人事總監柯清文和亞太區法務人員羅伯
(Rober Lewis)等人的要求下,強迫他在「辭職書」或「終止契約書」上擇一簽名,但為崔君所拒。
其間,崔君擬打電話找律師,但被羅伯制止,進出公司的感應卡立即被消磁,並在該公司找來的天威保全公司人員監視下,收拾個人物品,將他押至停車場的車上。由於崔君強調,在當天下午2時至9時之間,身體受到暴力脅迫致行動受到限制,摩托羅拉公司已觸犯刑法。
而另一名80年2月進入摩托羅拉公司,並擔任電腦行銷部門經理的劉先生,在87年6月公司也暗示要他「自動請辭」,但他以業績明顯成長,公司無權資遣他為由拒絕辭職,但在二、三個月的逼退下,劉先生也只好黯然簽下「自動請辭書」。而另一名83年進入公司的蔡姓主管,因為與主管不和,86年初突遭公司資遣,隨即找人將其個人物品送至蔡君家中。
一名自稱S小姐在85年9月進入該公司,擔任公共事務部專員,87年7月中旬S小姐請了一個月的病假安胎,但孫大明在7月21日即指示將S小姐資遣,並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出面與S小姐協商,但遭到拒絕。在S小姐銷假上班後,公司仍一再給予壓力,最後在不堪其擾下,S小姐只好簽下「自願離職書」,並在今年2月26日生產後生效。
此外還有包括方先生以延長試用期、萬小姐未經預告即強迫資遣、郭姓資深秘書服務19年,在被資遣時,公司卻未告知可將勞保繼續掛在公司,致超過時效,勞保年資中斷並喪失勞保保障。
【2000/08/12/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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