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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讓我們反向思考一下,假設工時還是維持每週48小時,相關政府的政策和政令也很寬鬆,投資環境良好,還會不會有企業想到大陸發展,進而結束台灣的部分事業,解僱部分員工呢?
答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外界政經結構如何的變化,企業都應該保持著一種求新求變求生存的組織文化,那就是組織的生命力。若企業無法體認到外在環境變化的事實,相對的企業整體從策略到執行面無法適時的反應與改變,當然只有埋怨政府的措施和將其最後的原罪歸於勞工。
勞資自主協商的關鍵不在於政府制定多好多完善的法令,而是在於勞資雙方願不願意進行勞資協商的心態。不論從制度面,或是從企業文化上,有沒有真正的把員工視為事業上的夥伴,而員工對企業的承諾與信任,將是企業開啟勞資自主協商的起點。
這個年代,沒有所謂的經營之神,埋頭苦幹的成功將不再現。創新、資訊取得速度、團隊合作和適應力將是致勝的關鍵。然後再想想,勞動制度還是裁員的催化劑嗎?其實不然,只不過以目前台灣脆弱的勞資關係,並無法建立良好的互信,讓雙方在遇到危難時能減薪,減少工時,而不是直接以裁員終結。
資料來源:莊周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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