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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鄉恆隆實業公司業者任再生與富翔股份有限公司業者任耀廷,公告歇業積欠員工薪資八千萬元案,桃園地檢署昨天「緊急」以傳真方式函請入出境管理局對兩人限制出境。
由於桃園縣政府勞工局八月間就函文給勞委會,希望對資方給予限制出境。檢方卻在一個月後才「緊急」函文限制出境,並強調「主動」偵辦,讓勞工懷疑是勞委會公文太慢,還是檢方牛步化?
桃園地檢署表示,他們不知道縣府勞工局對該案的後續處理方法,但全案確定是檢方看到報紙刊登後,為了避免朱婉清夜奔事件再度發生,才以傳真「緊急」函文給入出境管理局,以免資方真的落跑。
【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昨天調解龜山鄉恆隆、富翔公司歇業案,勞工局要求資方在十月底前給付九千八百多萬元積欠工資、退休金等款,富翔資方表示不可能做到,勞工局宣布富翔部分調解不成立,將進入司法程序,恆隆部分將去函資方確定,勞工局並將協助勞工辦理失業保險等給付。
一百多名勞工昨天下午在縣議員呂學記、劉茂群等人陪同下到勞工局參加調解,富翔董事長任耀庭也出席調解,員工們相當激動地數落資方的不是,指泰勞的薪水一毛錢都沒有少,但公司卻積欠本地勞工的薪水、資遣費、預告工資及退休金,甚至停工前三天還叫他們加班;任耀庭則頻頻閉目以對。
任耀庭說,資方很有誠意談,公司的原料、成品也可以變賣,但價格要雙方談談,公司也同意廠房、土地設定一億元抵押,設定費由公司負擔,資產處理所得優先償還積欠員工薪水、預告工資、資遣費、退休金。但員工談到是否可以先動用外勞保證金一百六十萬元及自動販賣機所得十三萬餘元時,任耀庭始終不肯點頭。
在一番爭論後,勞工局作出調解,認定兩廠在九月三十日公告停工即屬歇業關廠,依勞基法規定,資方必須在十月三十一日以前給付工資、資遣費、退休金,其中富翔部分要給付五百三十五萬餘元,恆隆部分則為九千二百七十二萬餘元,富翔部分因為資方表示無法履行,勞工局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在調解後,勞工局長林茂山並表示,兩公司員工和雇主的勞動契約關係已經解除,員工們可另行就業,不會影響日後的權益。
【2000/10/20/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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